附件六:定额内容调整 1、定额人工数量调整系数 现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使用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版)》,是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预算编制细则(1999年)》配套使用。几年来,随着我省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水利工程工程中生产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均有较大增长,水利工程机械化施工长度不断提高。为了使水利工程造价中人工工资水平更加符合我省水利工程实际情况,满足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要求,应相应调整生产工人实物量定额和人工预算单价。因此,在《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版)》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年)》配套使用时,《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版)》中的人工数量(不含机械台班的机上人工数量)调整系数暂按0.85执行。 2、停置台班费的计算 在投资估算、概算阶段不计停置台班费。在工程实施阶段,涉及停置台班费时,按以下方法计算。 停置台班费=台班基本折旧费+机上人工费+其他费(养路费、航养费及车船使用税等)